聯防聯控機制防發〔2023〕2號
關于印發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公眾佩戴口罩指引
(2023年4月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各成員單位:
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指導公眾科學佩戴口罩,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疫情防控組制定了《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公眾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各地各部門在執行過程中如有相關建議,請及時反饋疫情防控組。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疫情防控組(國家疾控局代章)
2023年4月12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公眾佩戴口罩指引
(2023年4月版)
科學佩戴口罩是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重要措施。根據《關于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的總體方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要求,為指導公眾科學佩戴口罩,有效保護公眾健康,制定本指引。
一、應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場景
1.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或核酸檢測陽性期間。
2.出現發熱、咽痛、咳嗽、流涕、肌肉酸痛、乏力等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癥狀期間。
3.生活、工作或學習的社區、學校發生聚集性疫情時。
4.前往醫療機構就診、陪診、陪護、探視時。
5.外來人員進入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等脆弱人群集中場所時。
6.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及托幼機構、學校、校外培訓機構等重點機構醫護、餐飲、保潔、保安等公共服務人員工作期間。
二、建議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場景
1.乘坐飛機、火車、長途車、輪船、地鐵、公交車等公共交通工具時。
2.進入超市、影劇院、客運場站等環境密閉、人員密集場所時。
3.老年人、慢性基礎疾病患者、孕婦等前往室內公共場所時。
4.參加人員來源較廣、流動性較強且沒有核酸檢測或抗原檢測、健康監測等防控要求的大型會議或活動舉辦時。
三、可不佩戴口罩的常見情形或場景
1.露天廣場、公園等室外場所。
2.人員相對固定的室內工作場所和會議室等。
3.參加人員來源較廣、流動性較強但有明確核酸檢測或抗原檢測、健康監測等防控要求的大型會議或活動舉辦時。
4.對于定期開展核酸檢測或抗原檢測、健康監測等的特定人員,如慶典活動演職人員、儀仗隊隊員等,在參加大型活動時。
5.進行運動的人員,佩戴口罩可能導致呼吸困難時。
6.3歲及以下嬰幼兒。
7.學校師生在校期間。
四、口罩選擇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和疑似感染者建議佩戴N95或KN95顆粒物防護口罩或以上級別的口罩(無呼吸閥),其他人員建議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
五、其他注意事項
1.除以上情形或場景外,個人可根據自身健康狀況和需求自主選擇是否佩戴口罩。
2.心肺功能障礙人員應在醫生指導下佩戴口罩。
3.有關公共服務人員所在機構應當為其配備符合相關要求的口罩,并設立獨立廢棄口罩收納裝置。
本口罩指引將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動態優化調整。各地各部門可根據本地和行業實際,參照本口罩指引制定本地和本行業的口罩指引。
解讀問答
一、為什么要修訂佩戴口罩指引?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甲管”期間,國家先后出臺五版佩戴口罩指引,為保護公眾健康、有效防控疫情傳播發揮了重要作用。2023年1月8日,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正式實行“乙類乙管”,防控工作全面轉入“保健康、防重癥”階段,期間倡導公眾繼續堅持戴口罩等良好衛生習慣。經過各方不懈努力,全國不到2個月時間實現了疫情防控平穩轉段,取得疫情防控重大決定性勝利。當前我國新冠疫情總體處于局部零星散發狀態,但全球疫情仍在流行,病毒株還在不斷變異,我國仍存在疫情反彈的風險。根據我國疫情形勢和防控需要,在前五版佩戴口罩指引基礎上,我們組織制定了《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公眾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以下簡稱《佩戴口罩指引》),指導公眾科學規范佩戴口罩。
二、最新印發的《佩戴口罩指引》的主要修訂考慮?
一是考慮當前疫情形勢和新型冠狀病毒危害變化,優化調整佩戴口罩建議,進一步減少了應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場景,在保證防控效果的基礎上,盡量減少對公眾生產生活的影響。二是重點定位于公眾佩戴口罩的指導,對與公眾生活、工作、學習等密切相關的常見情形和場景,提出應佩戴口罩、建議佩戴口罩、可不佩戴口罩的分類建議。三是堅持動態優化調整的原則,《佩戴口罩指引》將根據疫情形勢變化和防控需要進行修訂完善。各地各部門可根據本地和行業實際,結合疫情情況,參照本口罩指引制定本地和本行業的口罩指引。
三、哪些情形或場景應佩戴口罩?
應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場景主要有以下三類:一是存在疫情傳播風險的情形,如公眾處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期間或出現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癥狀時。二是處于感染風險較高的情形或場景,例如生活、工作或學習的社區、學校發生聚集性疫情時,以及前往醫療機構就診、陪診、陪護、探視時。三是嚴防疫情輸入重點機構的情形或場景,例如外來人員進入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等脆弱人群集中場所時應佩戴口罩,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及托幼機構、學校、校外培訓機構等重點機構的醫護、餐飲、保潔、保安等公共服務人員,在工作期間應全程佩戴口罩,防范將疫情輸入相關重點機構。
四、哪些情形或場景建議佩戴口罩?
建議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場景主要有以下三類:一是進入人流量較大或環境密閉、人員密集的區域或場所,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進入超市、影劇院、客運場站等,一旦相關區域或場所存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由于人員密集、通風不暢等原因易發生疫情傳播擴散。二是老年人、慢性基礎疾病患者、孕婦等特殊人群感染后危害較大,前往室內公共場所時建議佩戴口罩,加強自我防護。三是人員來源較廣、流動性較強的大型會議或活動,如果參加人員未開展核酸檢測或抗原檢測、健康監測,一旦有疫情輸入易發生聚集性疫情,建議佩戴口罩。
五、哪些情形或場景可不佩戴口罩?
可不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場景主要有以下三類:一是感染風險較低的情形或場景,例如在露天廣場、公園等室外場所,或人員相對固定的室內場所和會議室。二是感染風險得到有效防范的情形或場景,例如舉辦大型會議或活動,通過對參加人員開展核酸檢測或抗原檢測、健康監測等,能夠及時發現潛在的感染者。三是感染風險較低且佩戴口罩可能對工作、生活和學習造成一定影響的情形或場景,例如,3歲及以下嬰幼兒、學校師生在校期間及正在運動、佩戴口罩可能導致呼吸困難的人員等。
六、如何選擇佩戴合適類型的口罩?
鑒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和疑似感染者傳播疫情風險較高,建議其佩戴N95或KN95顆粒物防護或以上級別口罩(無呼吸閥),其他人員建議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同時注意及時更換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