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關于調整聚集性活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為進一步鞏固我市疫情防控階段性成果,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線,結合當前疫情發展的新形勢,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對我市聚集性活動疫情防控工作進行調整,現將有關要求通告如下:
一、繼續保持嚴的總基調,堅持聚集性活動“非必要不舉辦、能線上辦的不線下辦”。
二、50人及以上的聚集性活動,舉辦單位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有外省或本省涉疫市州人員參加100人以上、本省非涉疫市州人員參加300人以上的活動,要報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備案(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負責對全國性、全省性和市級黨政機關活動進行審批,其他活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所在地區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備案)。
三、按照“誰舉辦、誰負責,誰承辦、誰負責”的原則,活動舉辦(承辦)方要強化進門測溫、掃碼(場所碼、行程卡)、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科學佩戴口罩、人員流量管控、場所清潔通風消毒、人員健康管理和防控知識培訓等工作。
四、倡導“喜事、喪事簡辦”,實行“預約、限量、錯峰”就餐,參加人數控制在場所最大座位容量的75%以內。在落實第三條防控措施的基礎上,舉辦10桌以上宴席等聚集性活動,須至少提前24小時到村(居)委會報備。活動主辦人或酒店等經營場所須在醒目位置張貼場所碼,嚴格督促參加活動人員掃場所碼。各村(居)委會至少安排一名干部落實跟蹤管理,督促落實活動現場各項防控措施,對不符合疫情防控規定的及時予以提醒整改。若因落實責任不到位導致疫情傳播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張家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2年11月6日
來源:張家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編輯:王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