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關于進一步明確個人防疫責任的通告
當前,全省疫情形勢嚴峻復雜,廣大市民要主動履行個人防疫責任和義務,共同維護疫情防控秩序,現就有關要求通告如下:
一、主動提前報備。所有外省或有本土疫情發生本省外市州入(返)張人員須提前1天通過“我的張家界”APP報備。近10天有國內中高風險區所在區(縣、市)或有本土疫情發生區(縣、市)旅居史的來(返)張人員以及健康碼紅黃碼人員,務必提前向所在村(社區)、單位或入住酒店(賓館等場所)報告,主動履行個人防疫責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不得瞞報、謊報個人行程和健康狀況。
二、主動落實核酸檢測。外省及本省外市州來(返)張人員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一律“落地檢”。外省人員需落實入湘后3天2檢,即抵湘后第1天和第3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在第2次陰性結果顯示之前,不參加聚集性活動、不進入人員密集公共場所、不進入景區景點、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入住賓館酒店、進入景區景點均需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三、盡量減少外出旅行。非必要不出市,不到涉疫地區旅行,尤其是避免跨境旅游。確需出行的,要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風險等級和防疫措施,避開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及周邊區域,注意防范旅途風險,主動做好行程記錄,返回后及時向屬地和單位報備,并主動進行核酸檢測。
四、減少聚集性活動。不扎堆、不聚集、取消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動,落實喜事緩辦、白事簡辦、宴會不辦規定。
五、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時刻保持個人防護意識,進入公共場所、人群聚集密閉空間時堅持規范佩戴口罩。養成勤洗手、常通風、用公筷等良好個人衛生習慣。
六、主動就診。一旦出現發熱、咳嗽、乏力等癥狀,立即到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積極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符合條件的人員盡早接種新冠病毒疫苗,完成全程接種及加強針接種,保護自己和家人,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對不履行個人責任、不積極配合防控措施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法律責任。鼓勵全民參與防疫監督,對不履行防疫責任的單位、個人及時進行舉報。
舉報電話
永 定 區:0744-8595203
武陵源區:0744-5619321
慈 利 縣:0744-3356119
桑 植 縣:0744-6246168
張家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2年10月25日
來源:張家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編輯:張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