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武辦〔2014〕9號
中共張家界市武陵源區委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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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界市武陵源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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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認真做好全區旅游行業誠信評定工作的
通 知
森林公園黨委、管理處,各鄉鎮黨委、人民政府,軍地坪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區直及駐武各相關單位,各旅游企業: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精神,加快“誠信武陵源”建設步伐,經區委、區政府同意,決定開展旅游行業誠信評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評對象
全區賓館酒店、家庭旅館、客棧、餐館、景區(點)窗口服務單位。
二、評定標準
旅游行業誠信評定工作是對全區涉旅單位、經營戶誠信經營業績、管理水平、服務質量等方面綜合、量化評定,目前主要評定誠信旅游賓館酒店、誠信旅游餐館、誠信旅游景區(點)窗口服務單位三類誠信單位、經營戶,具體評定標準參見附件1、附件2、附件3。
三、申報和評定程序
旅游行業誠信評定工作每年集中評定一次。凡符合評定標準的單位、經營戶原則上均要求申報。
(一)申報。2014年,符合條件的參評對象于8月20日前向區文明辦自行申報,填寫申報表,并對照評定標準進行量化自查。自2015年起,凡符合條件的可不定期自行申報,每年9月進行集中評審。
(二)審核。區文明辦牽頭,區旅游局、區衛生局、區商務局、區公安分局、區工商分局、區物價局、區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分局、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分局等相關職能部門結合平時工作實際,對申報對象進行審查、核實。
(三)考核。經審核符合申報條件的,按照評定標準(附件1、附件2、附件3),區文明辦會同相關職能部門于每年9月30日前對申報對象進行現場綜合考核,得分應在90分以上。
(四)評審。區旅游行業誠信評審委員會對考核結果進行集中評審。
(五)公示。將集中評審結果在《武陵源新聞》、武陵源新聞網等媒體予以公示,時間十五天。
四、結果運用與管理
(一)集中通報。區旅工委對評選出的誠信單位、經營戶進行集中通報。
(二)加大宣傳。拍攝誠信單位、經營戶專題宣傳片,在《武陵源新聞》、《紅網武陵源》平臺、旅游局宣傳平臺開辟專欄進行集中宣傳、展示,在游客服務中心電子顯示屏進行滾動宣傳,在旅游宣傳促銷活動中免費推介。
(三)動態管理。對誠信單位、經營戶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對其進行復核,復核合格的繼續保持;復核不合格的撤銷,并向社會公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撤銷,且兩年內不得參評:
1. 經營管理不善,經濟虧損嚴重或服務水平明顯下降的;
2. 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職業道德較差,行業風氣不正,群眾滿意率較低的;
3. 發生重大旅游投訴,經查證屬實的;
4. 企業員工參與公共場所聚眾賭博、搞封建迷信活動,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或發生嚴重刑事案件,治安狀況混亂的;
5. 發生重大責任事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的;
6. 利用違章建筑從事經營活動的;
7. 違反“六票”規定的;
8. 環境污染嚴重,衛生狀況較差的;
9. 存在其他重大問題隱瞞不報或在申報時弄虛作假,騙取榮譽的。
五、組織保障
(一)組建工作機構。成立武陵源區旅游行業誠信評定領導小組,由區委副書記任組長,宣傳部長、政法委書記、分管旅游副區長任副組長,區旅游局、區衛生局、區商務局、區公安分局、區工商分局、區物價局、區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分局、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分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文明辦,與區文明辦合署辦公,具體負責評定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實施。領導小組下設評審委員會,由行業管理專家、行業協會負責人、業務主管部門負責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消費者代表、媒體代表等人員組成,負責誠信單位、經營戶集中評審。
(二)建立長效機制。制定出臺《武陵源區旅游行業誠信單位評定工作規劃》,明確具體創建目標、工作措施和組織保障;建立健全誠信單位、經營戶申報評定,年度審核,日常管理以及評審委員會管理等相關制度,確保誠信評定工作扎實有效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