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要求,擬就《武陵源核心景區機動車輛通行管理辦法》舉行聽證會。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聽證事項
《武陵源核心景區機動車輛通行管理辦法》
二、聽證會時間地點
時間:另行通知
地點:待定
三、聽證人員報名時間、地點及條件
報名時間:2013年11月23日至2013年12月7日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或電子郵件報名
報名地點:武陵源區法制辦
報名條件:1、年滿18周歲,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2、無語言表達障礙,對交通法律法規有一定了解。
確定代表:本次聽證會擬邀公眾代表20名參加聽證會,如報名人數較多,則按抽簽方式選擇代表參加聽證會,如報名人數不足,由組織單位邀請參加。
另特邀專家學者、新聞媒體代表等10名參加聽證會。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林琴
電話:0744-5611816
電子郵件:wlyfzb@163.com
張家界市武陵源區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22日
附:武陵源核心景區機動車輛通行管理辦法(草 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武陵源核心景區(以下簡稱核心
景區)機動車輛通行管理,保障核心景區機動車輛通行秩序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武陵源世界自然遺產保護條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進入核心景區通行的機動車輛,除景區環保客運車外,其他車輛必須辦理《景區機動車通行證》方可進入。
第三條 核心景區內機動車輛通行管理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以下簡稱交警直屬二大隊)組織實施。
第二章 通行證的核發原則
第四條 《景區機動車通行證》分長期通行證和臨時通行證兩種。長期通行證有效期1年,期滿后由車主單位申請,發證單位審驗換發。臨時通行證由發證單位在通行證上注明通行時段和有效期,有效期滿自行失效。
第五條 核心景區公路為景區環保車客運專線,核心景區除景區環保客運車和持有《景區機動車通行證》的車輛外,其他社會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有下列特殊情況的,經區應急辦告知直屬二大隊后,由交警直屬二大隊通知門票站放行:
(一)有接待手續的警(保)衛車隊;
(二)有救災、救護、執法、辦案等情形的應急車輛;
(三)其他特殊情況。
第三章 通行證的核發程序
第六條 在核心景區內辦公的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車輛,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備齊有效的駕駛員駕駛證、車輛行駛證以及年檢、保險、車輛所有權人證明等手續。向交警直屬二大隊提出申請,領取《景區機動車通行證》辦理申請表,簽訂核心景區行車承諾書后,經過區交通運輸局審核蓋章,并簽訂景區禁止非法營運承諾書后,由交警直屬二大隊核發長期通行證。
第七條 核心景區內世居居民生活用車,由本人提出申請,村(居)委會、鄉鎮人民政府、景區辦事處簽署意見后,持本人身份證、駕駛證、車輛行駛證(所有人與申請人一致)、所有權證以及年檢、保險等所有手續,向交警直屬二大隊提出申請,領取《景區機動車通行證》辦理申請表,簽訂核心景區行車承諾書后,經過區交通局審核蓋章,經檢驗符合安全、環保標準,并簽訂景區禁止非法營運承諾書后,由交警直屬二大隊核發長期通行證。
第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發臨時通行證:
(一)在核心景區施工的工程車,憑規劃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報工程所在地、交通運輸局和旅游企業所在地的景區辦事處簽署意見后,備齊有效駕駛員的駕駛證、車輛行駛證以及年檢、保險等所有手續的復印件,向交警直屬二大隊提出申請,領取《景區機動車通行證》辦理申請表,簽訂核心景區行車承諾書后,由交警直屬二大隊核發臨時通行證。
(二) 為核心景區旅游企業送貨的車輛,憑交通運輸局和旅游企業所在地的景區辦事處簽署意見后,備齊有效駕駛員的駕駛證、車輛行駛證以及年檢、保險等所有手續的復印件,向交警直屬二大隊提出申請,領取《景區機動車通行證》辦理申請表,簽訂核心景區行車承諾書后,由交警直屬二大隊核發臨時通行證。
第四章 限時通行及禁行管理
第九條 持《景區機動車通行證》的通行車輛應當遵守核心景區車輛通行管理規定,不得在下列禁行時段內通行。
(一)“十·一”黃金周期間:吳家峪口門票站(標志門)至梓木崗門票站內路段6:00至21:00禁止通行;張家界國家森林公園門票站內路段、泗南峪(天子山)門票站內路段6:30至19:00禁止通行。
(二)3月1日—10月31日(“十一”黃金周除外):吳家峪口門票站(標志門)至梓木崗門票站內路段7:00至10:00,15:00至19:00禁止通行;張家界國家森林公園門票站內路段、泗南峪(天子山)門票站內路段8:00至16:00禁止通行。
(三)11月1日—2月28日:吳家峪口門票站(標志門)至梓木崗門票站內路段8:00至10:00,15:00至17:00禁止通行;張家界國家森林公園門票站內路段、泗南峪(天子山)門票站內路段8:30至15:00禁止通行。
第十條 核發臨時通行證的車輛,只能在通行證規定的時段內通行,同時應遵守第九條的規定。
第十一條 經批準進入核心景區的車輛,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和核心景區管理制度。嚴禁在公路沿線和環保車客運站場停車;
第十二條 核心景區禁止摩托車通行。
第十三條 核心景區只能由環保客車載客,禁止其他任何車輛載客。
第五章 通行管理
第十四條 門票站實行武警值守,所有進入核心景區的車輛,一律憑通行證放行。
第十五條 乘坐非環保客車進入核心景區,車輛所載人員應自覺向各景區門票站工作人員出示身份證件。
第十六條 有關單位應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嚴格遵守工作制度,門票站工作人員在放行時應仔細查驗證件,執勤交警對進入景區車輛放行時應查驗其車牌號與通行證一致,并有詳細的放行記錄。
第十七條 核心景區環保車營運企業應當增加居民專車運力,開通緊急救援車、核心景區從業人員上下班車及貨運車輛。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除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情形外,所有車輛一律憑《景區機動車通行證》進入核心景區(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情形除外),無證車輛強行闖關的,由直屬二大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從重處罰。
第十九條 政府職能部門不遵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謊報警情、險情蒙混過關,經紀檢監察部門查證屬實的,對其單位通報批評,直接責任人員視其情節予以紀律處分。
第二十條 核心景區內通行的車輛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隨便在公路沿線和環保客運站場停車,違者由交警直屬二大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處罰。
第二十一條 已核發《景區機動車通行證》的車輛在核心景區內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載客或變相載客的,由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依法從重處罰,并由交警直屬二大隊收回通行證,終生取消該車辦理景區機動車通行證資格。
第二十二條 已核發通行證的車輛在核心景區內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本辦法的規定累計達3次者,由交警直屬二大隊收回《景區機動車通行證》,取消該車當年進出核心景區通行資格。
第二十三條 機動車駕駛人因交通違法行為導致核心景區道路交通阻塞,或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妨礙工作人員執行職務、對工作人員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或者打擊報復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從重處理。
第二十四條 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工作紀律,嚴禁濫用職權、徇私枉法,對于違規發放《景區機動車通行證》、擅自允許機動車進入核心景區的,對直接責任人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有關單位和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對不符合辦理《景區機動車通行證》的車輛出具證明手續的,一經查實,由交警直屬二大隊收回通行證,取消該車五年內辦理進出核心景區通行證資格,并由紀檢監察部門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紀律處分。
七、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