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張家界市武陵源區委組織部關于做好2010年度區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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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武陵源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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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9 17:00:59
張武組通〔2011〕2號
各鄉鎮黨委,森林公園黨委,軍地坪街道黨工委,區直各單位黨組織:
為進一步加強對區管干部的監督與管理,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建立促進科學發展的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機制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9〕30號)、中央組織部《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辦法(試行)》(中組發〔2009〕13號)、省委《關于進一步完善促進科學發展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機制的意見》(湘辦發〔2010〕12號)和《公務員考核規定(試行)》(中組發〔2007〕2號)、《關于認真貫徹落實<湖南省公務員考核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張組發〔2008〕9號)精神及有關規定,經區委同意,現就做好區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
區委管理的所有科級干部。考核按照人、財、物獨立的正科級單位為基本單位,副科級及人、財、物未獨立的其他單位納入上級主管單位的考核。
凡年內區內工作異動的干部,均在現單位參加考核。7月1日以后調入我區工作的,參加原單位考核;已經辦理退休手續的,不參加年度考核。經組織同意,抽調到各單位和重點工程的科級干部,時間在6個月以下的,參加原單位考核;6個月以上的,參加被抽調單位考核。
各部門、各單位紀檢組長(紀委書記、紀檢員),由區紀委、區監察局為主考核,不計算為本單位參加考核人員基數,不占優秀等次名額。
區直單位主抓建設扶貧工作和社區黨建聯點扶建工作的科級干部,由區委基層黨建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考核,不計算為本單位參加考核人員基數,不占優秀等次名額。
二、考核內容和等次
(一)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內容,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二)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能評為優秀等次:
1、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等被“一票否決”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分管責任人;
2、績效評估和為民辦實事考核不合格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分管責任人;
3、受到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追究的人員和班子成員中有受到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追究的班子主要負責人;
4、班子成員不團結,表率作用差,完不成區委、區政府部署安排的工作任務的單位主要負責人;
5、受到上級組織和領導通報批評或大會點名批評,以及省、市業務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人員;
6、普法考試、政治理論考試不及格或無故缺考的人員;
7、另有規定不能評為優秀等次的人員。
評定優秀等次的名額,一般掌握在本單位參加考核總數的15%以內。凡當年度受到過市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或組織、人事部門與有關部門聯合表彰的單位,考核時可確定20%的優秀等次比例(另有文件規定的,按文件規定的指標執行),獎項指標不重復計算。各單位要嚴格按比例呈報(實際考核人數乘以評優比例,采取四舍五入的辦法,不足1名的不申報),突破比例呈報一律不予受理。
評為優秀等次的,其民主測評優秀票應達到三分之二以上,不稱職票在5%以下;黨政正職評為優秀等次的,其優秀票應達到85%以上。對不稱職票超過三分之一的,一般應評為不稱職等次。對基本稱職票超過50%,或不稱職票未超過三分之一、但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票共計超過40%的,應當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應在本單位范圍內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天。
受黨紀、政紀處分的,其年度考核按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監察廳、省人事廳《關于執行黨紀政紀處分決定的實施辦法》(湘紀發〔2004〕5號)有關規定執行。
三、獎勵的等次
獎勵分為嘉獎、記三等功、記二等功、記一等功和授予榮譽稱號五種。
評為優秀等次的人員,一般可以給予嘉獎;連續三年被評定為優秀等次的,方可記三等功;連續五年被評定為優秀等次的,可推薦記二等功。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區管干部年度考核按以下方法和程序進行:
(一)撰寫總結。干部個人總結年度思想、學習、工作等情況,寫出述職報告,填寫《張家界市武陵源區區管干部年度考核登記表》。
(二)大會述職。會議由各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主持,黨政主要負責人進行大會口頭述職述廉,其他領導干部可以進行大會口頭述職,也可以在同一會議上書面述職。單位人數在20人以下的,全體干部職工都要參加會議;單位人數在20人以上的,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組織,但不得少于20人。
參加述職測評人員一般需達到應參加人員的90%以上。
(三)民主測評。大會述職結束后,由參會人員根據領導干部述職報告,結合平時了解掌握的情況,以無記名的方式填寫測評表。測評時,要明確紀律要求,采取適當措施,確保測評結果客觀公正。
(四)調查核實。對民主測評中不稱職票超過三分之一或者基本稱職票超過50%,或不稱職票未超過三分之一、但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票共計超過40%的,或群眾意見較大、反映問題比較突出的干部,要進行全面考察和調查核實,形成專題考核材料。
(五)綜合評價。根據平時表現和考核情況,集體研究提出考核等次意見,報區委組織部。
(六)審核研究。經區委組織部部務會研究,報區委常委會確定考核等次。
(七)反饋意見。考核等次確定后,以適當方式向單位反饋考核結果,再由單位向被考核人反饋。
五、考核結果的運用
堅持把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干部職務升降、獎懲、培訓、調整級別和工資等的重要依據。干部年度考核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對領導干部在年度考核中總體評價好、表現突出的,予以表揚鼓勵。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為不稱職的,應視情形分別作出免職、責令辭退或降職處理。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的,應對其誡勉談話或組織調整,一年內不得晉升職務;連續兩年考核為基本稱職等次的,按不稱職處理;對測評中某方面單項評價明顯偏低、確定存在不足的領導干部,應由組織部門或區委主要負責人找其談話,指出問題,督促整改。
六、考核要求
區管干部的年度考核,在區委的統一領導下,由區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實施。考核工作于2011年1月31日前基本結束。各部門、各單位要于2011年1月20日以前將年度考核材料報送區委組織部,逾期不報,取消評先資格。
報區委組織部材料包括:《年度考核登記表》(1份)、《年度考核情況匯總表》、《獎勵審批表》(各1式2份)、主要負責人述職報告(1份)、記功人員事跡材料(一式3份)。各種表格均可登陸武陵源公眾信息網(/)進行下載。所報材料均用16開紙雙面打印。
各部門、各單位在報送考核材料之前,要將年度考核登記表交被考核人簽署意見,不再返還被考核人。
附件:區管干部年度考核登記表.doc
區管干部年度考核匯總表.doc
國家工作人員獎勵審批表.doc
年度考核民主測評表.doc
中共張家界市武陵源區委組織部
2011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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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武陵源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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